image-群策法律事务所
Our Team

Unity and cooperation, professional leadership, adhering to the original intention, and extraordinary achievements.

HCP LAW FIRM
陈奕安 Attorney

About the Attorney

Current position and experience
最高行政法院书记官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诉讼辅导科辅导专员
全联会律师学院家事律师专业课程培训班第一期结业

Related introduction

Professional field
一、 诉愿、行政诉讼案件
二、 车祸案件/保险理赔争议
三、 民事履约争议事件
四、 家事(离婚/监护权/财产争议)/遗嘱/继承事件
五、 医疗纠纷事件(民事/刑事/协商)
六、 企业法律顾问/契约审阅/电子商务法令
七、 一般民刑事案件
Educational qualifications
辅仁大学法律系学士
辅仁大学法律系研究所民商法组硕士
(论文题目:第三方支付法律关系之研究)
Introduction

陈奕安律师通过律师高考以及四等书记官司法特考(全国第6名)后,先至最高行政法院担任审查科书记官,负责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的各类审查作业,因此陈奕安律师对于诉讼案件在法院内部之处理流程、审理重点、撰写诉讼书状注意事项,均相当清楚了解。

又陈奕安律师曾至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服务,在服务期间内先后负责法院调解室之业务处理以及诉讼辅导服务,也为陈奕安律师奠基深厚之调解技巧,并累积大量诉讼、非讼案件之辅导及办理经验。

陈奕安律师除熟稔一般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外,更对于车祸案件、医疗纠纷(人医、兽医)、工程案件、家事案件(离婚、子女监护权、剩余财产分配)等类型之诉讼案件,有深厚之办案经验。 而在刑事案件中,陈奕安律师也具有相当丰富之侦讯、审理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诉讼策略与方向。

在过往的法律服务中,陈奕安律师总是站在第一线与民众接触,也因此让陈奕安律师更能够发挥同理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待每个案件,了解当事人心中所欲追求达成的目标,再从法律专业角度来为当事人分析,拟定最佳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佳利益。